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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 公 室
药品监管科
稽 查 队
药品检验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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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工作职责

1、拟定全年、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做好文件起草发放工作。
2、接到上级指示和重大事件报告,及时向局领导汇报,并根据领导指示采取相应措施。
3、负责文件的传阅、批转及存档等工作。
4、负责管理文书、档案和保密工作,做好会议记录。
5、负责信息、统计、信访、安全保卫工作。
6、负责组织有关会议,做好来宾来客的接待工作。
7、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局机关的印鉴管理工作。
9、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:4395919

 

稽查队工作职责
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,负责全市药品研究、生产、经营和使用全过程违法案件的受理、立案、调查和处理,依法进行行政处罚。
2、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研究、生产、经营和使用全过程违法案件的受理、立案、调查和处理,依法进行行政处罚。
3、负责全市无证生产、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的查处和取缔。
4、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药品抽验计划,并建立药品质量跟踪登记制度,根据药品监督检查情况,决定抽查检验药品。
5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,落实上级交办的案件。
6、指导全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稽查工作。
7、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:4598380、4394000

 

药品监管科工作职责

1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政策,并结合我市的实际,拟定具体管理办法。
2、负责《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》、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》、《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》的初审工作。
3、负责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戒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经营和使用,并办理《麻醉药品专用卡》。
4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。
5、负责全市药品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,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组织、指导、协调。
6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处方药、非处方药的流通分类监管工作。
7、负责组织实施GMP、GSP、GLP、GCP、GAP、GPP及认证的初审工作。
8、负责规划外埠药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和代理商入巩开展业务的组织、协调和资格审查工作。
9、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:4598349

 

药品检验所工作职责

一、承担本辖区药品质量监督检查。
二、承担本辖区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及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部门药品管理业务技术人员的培训。
三、综合、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。
四、开展药物基础测试工作,发现质量可疑的药品,送上级药品检验所检验。
电话:4598346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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